jQuery是一個非常優(yōu)秀的JS庫,與Prototype,YUI,Mootools等眾多的Js類庫相比,它劍走偏鋒,從web開發(fā)實用的角度出發(fā),拋除了其它Lib中一些不實用的東西,為開發(fā)者提供了短小精悍的類庫。其短小精悍,使用簡單方便,性能高效,能極大地提高開發(fā)效率,是開發(fā)web應用的最佳的輔助工具之一。因此大部分開發(fā)者在拋棄Prototype而選擇Jquery來進行web開發(fā)。
一些開發(fā)人員在使用jquery時,由于僅僅只知道Jquery文檔中的使用方法,不明白Jquery的運行原理,時常會碰到許多的問題。這些問題大部分是使用不當而產生,極少數(shù)是Jquery的Bug。如果不明白其運行機理和核心源碼,我們也很難寫出基于jquery類庫的高性能的程序出來。
在調試基于jQuery的程序時,我們大部分時間都要跟蹤進入jQuery對象分析其運行的狀態(tài),但是jQuery代碼不像Ext,YUI那樣中規(guī)中舉,它的代碼有點晦澀,難懂。也就說如果想用好jQuery,一定要清楚其源碼。
Jquery的網絡資源豐富,但Baidu了很久,卻很難找到那種完全深入地分析Jquery源碼的文稿。倒是Jquery的開發(fā)者,John Resi的《Pro Javascript Techniques》對于Jquery的源碼的分析涉及了,可以看作是jQuery的源碼分析,但是其主指在于JavaScript的使用。我們并不能很明白,很細致去了解Jquery的源碼。
在本節(jié)中,我們會就Jquery的運行機制和設計理念進行分析和說明。本節(jié)分成三個部分:jQuery的體系、構建及數(shù)組特性。
使用jQuery之前,我們都會問jQuery是什么?jQuery是一個類庫,和prototype,mootools等類庫一樣,為Web的Js開發(fā)提供輔助功能。那為什么要選用jQuery呢?在jQuery出現(xiàn)之前,Prototype,YUI都是很成熟的Js的框架,而且是各有各的特點。為什么要拋棄它們,而使用后起之秀的jQuery,它有什么優(yōu)秀的特性吸引開發(fā)人員呢?
回答這個問題,我們得明白jQuery的設計理念?;貞浕蛳胂笠幌?,我們在web開發(fā)中是如何使用JS?絕大多數(shù)時間都是采用getElementById在Dom文檔中找到Dom元素,然后取值或設定值,采用innerHTML取其內容或設定其內容,或進行事件的監(jiān)聽(如click),在控制樣式方面,我們會進行height,width,display等的改變,達到視覺上的效果,對于Ajax方面,也是取到數(shù)據(jù)在頁面的某元素里面去添充內容。
綜之,我們就是在對Dom元素在進行操作。這個元素可能是一個或是多個。這個元素可能是document,window或Dom元素。這樣我們的任務就是二大部分,一是找Dom元素,二是對Dom元素進行操作。
對于用得熟練一點,不管是采用如getElementById這樣的直接查找方式還是采用如Element.lastChild這類的間接查找方式不是很難的,對于Dom元素,Dom的操作方面也是很豐富,也不是很難使用?那么要類庫做什么用呢?最難的一個問題就是瀏覽器的兼容的問題。所有的JS框架都要解決這一個問題,同時簡化JS的本身自帶的操作。
Prototype可以說是開創(chuàng)了Js類庫的先河,給我們耳目一新的感覺。它解決大部分的瀏覽器的兼容的問題。同時簡化了原始函數(shù)名長難于記憶的經常書寫出的錯的問題(采用$(xx)代替getElementById),提供了Ajax的訪問方式,擴展了Array,Object,Function,Event等JS原生對象。
但是這些還是不能滿足開發(fā)的需要,比如在Dom樹中尋找dom元素,僅僅只能是通過元素的ID,但是我們想要更方便的查找方法,同時還希望能有一個統(tǒng)一的入口,不要太泛,學習曲線過高或難于使用。
Jquery就是從這里出發(fā),把所有一切都統(tǒng)一在jQuery對象中。使用jQuery就是使用jQuery對象。其實jQuery開創(chuàng)性的工作就是如其名一樣:query。它強大的查找功能令所有的框架都黯然失色。
jQuery實質就是一個查詢器。在查詢器的基礎還提供對查找到的元素進行操作的功能。這樣說來jQuery就是查詢和操作的統(tǒng)一。查詢是入口,操作是結果。
jQuery在實現(xiàn)上也可以分成兩大部分,一部分是jQuery的靜態(tài)方法,也可以稱作實用方法或工具方法,通過jQuery.xxx()的jQuery命名空間直接引用。第二部分是jQuery的實例方法,通過jQuery(xx)或$(xx)來生成jQuery實例,然后通過這個實例來引用的方法。這部分的方法大多數(shù)是從采用靜態(tài)方法代理來完成功能。真正的功能性的操作都在jQuery的靜態(tài)方法中實現(xiàn)。
這些功能細分起來,可以分成以下幾個部分:
1、Selector,查找元素。這個查找不但包含基于CSS1~CSS3的CSS Selector功能,還包含其對直接查找或間接查找而擴展的一些功能。
2、Dom元素的屬性操作。Dom元素可以看作html的標簽,對于屬性的操作就是對于標簽的屬性進行操作。這個屬性操作包含增加,修改,刪除,取值等。
3、Dom元素的CSS樣式的操作。CSS是控制頁面的顯示的效果。對CSS的操作那就得包含高度,寬度,display等這些常用的CSS的功能。
4、Ajax的操作。Ajax的功能就是異步從服務器取數(shù)據(jù)然后進行相關操作。
5、Event的操作。對Event的兼容做了統(tǒng)一的處理。
6、動畫(Fx)的操作??梢钥醋魇?/span>CSS樣式上的擴展。
生成或構建一個jQuery對象其實就是構建并運行一個查詢器(selector)。既然是查詢,肯定會查找的結果(Dom元素),之后才會有對這些結果進行操作。那么這些查找的結果存放在哪里呢?最好的地方當然是這個jQuery對象內面。查找的結果可能是一個元素,也有可以是多個元素如(NodeSet的集合的形式)。也就是說jQuery對象內面有一個集合。這個集合存放查找到Dom元素。
但是上一小節(jié)所提到jQuery對象是所有操作的統(tǒng)一入口,那么它的構建就不能只局限于從Dom文檔中查找到Dom元素,還有可能是從別的集合中轉移過來的Dom元素,還有可能是從html的字符串生成的Dom元素。
在Jquery文檔中提供了四種方式:jQuery(expression,[context]),jQuery(html),jQuery(elements),jQuery(callback)四種構尋jquery對象的方式。其中jQuery可以用$代替。這四種是經常用到。其實Jquery的參數(shù)可以是任何的元素,都能構成jquery對象。
舉幾個例子:
1、$($(“P”))可以看出其參數(shù)可以是jQuery對象或ArrayLike的集合。
2、$()是$(document)的簡寫。
3、$(3)會把3放到jQuery對象中集合中。
對于如$(3)這樣的其中元素(如ArrayLike集合的元素)不是Dom元素,最好不要構建jQuery對象,jQuery對象的方法都是針對于dom對象的。不是很清楚其使用的話,很有可能會導致錯誤。
上面講了這么多,還是很難明白其原理的,現(xiàn)在從源碼的角度細細分析:
通過jQuery(xxx)的調用實現(xiàn)沒有生成對象,它的this是指向window對象的。那么jQuery的那些實例方法是怎樣繼承過來的呢?看一下:
var jQuery = window.jQuery = window.$ = function(selector, context) { return new jQuery.fn.init(selector, context); ①
};
這是jquery的總的入口,jQuery對象實際上不是通過new jQuery()而繼承其prototype的中的方法。jQuery對象實際是jQuery.fn.init函數(shù)生成的對象。在里我們可以看出對于jQuery.prototype添加一些函數(shù)集的對象的意義不大。因為我們new jQuery()是可以的,但是生成的jQuery對象在return時會被拋棄。所以最好不要用new jQuery()來構建jQuery對象。
jQuery對象其實就是new jQuery.fn.init。那么jQuery.fn.init.prototype上就是掛著jQuery對象的操作方法。如
jQuery.fn.init.prototype = jQuery.fn;
有時間可能會擔心在589行就實現(xiàn)了把jQuery.fn中的函數(shù)放到jQuery.fn.init.prototype上去,那么之后的通過jquery.fn.extend的方法怎么辦呢?這里實際是對jQuery.fn的引用。在擴展jQuery的時候,只要把相關的函數(shù)extend到jQuery.fn就可以了。
現(xiàn)在我們看一下jQuery.fn.init是怎么完成工作的:
init : function(selector, context) {
selector = selector || document;// 確定selector存在
// 第一種情況 Handle $(DOMElement)單個Dom 元素,忽略上下文
if (selector.nodeType) { ②
this[0] = selector;
this.length = 1;
return this;
}
if (typeof selector == "string") {//selector為string ③
var match = quickExpr.exec(selector);
if (match && (match[1] || !context)) {
if (match[1])// 第二種情況處理$(html) -> $(array) ④
selector = jQuery.clean([match[1]], context);
else {// 第三種情況:HANDLE: $("#id")//處理$("#id")
var elem = document.getElementById(match[3]);
if (elem) {
// IE會返回name=id的元素 ,如果是這樣,就document.find(s)
if (elem.id != match[3]) ⑤
return jQuery().find(selector);
// 構建一個新的jQuery(elem)
return jQuery(elem); ⑥
}
selector = [];
}
} else
// 第四種情況:處理$(expr, [context])==$(content).find(expr)
return jQuery(context).find(selector); ⑦
} else if (jQuery.isFunction(selector)) ⑧ // 第五種情況:處理$(function)七Shortcut for document ready
return jQuery(document)[jQuery.fn.ready ? "ready" : "load"](selector);
// 第六種情況:處理$(elements)
return this.setArray(jQuery.makeArray(selector)); ⑨
},
jQuery.fn.init負責對傳進來的參數(shù)進行分析然后生成jQuery對象。它的第一個參數(shù)一般來說是必須的(為空的話,就是默認的document)。從源碼的角度第一個參數(shù)有著如下四種類型:
類型 |
說明 |
Dom Element |
第一個參數(shù)為Dom元素,第二個參數(shù)不用。直接把Dom元素存在新生成的jQuery對象的集合中。返回這個jQuery對象。構建jQuery對象完成。
|
String |
第一個參數(shù)為string有三種情況:
1、html的標簽字符串,$(html) -> $(array),第二個參數(shù)可選。
執(zhí)行selector = jQuery.clean([match[1]], context);。該語句是把 hteml的字符串轉換成dom對象的數(shù)組。接著執(zhí)行Array類型的返回。
2、字符串為#id時$(id)
首先通過var elem = document.getElementById(match[3]);取得elem,如沒有取到selector = [];轉到執(zhí)行Array類型的返回空集合jquery對象。
如找到elem,通過return jQuery(elem);再次生成jquery對象,這次是Dom Element類型的jquery對象的返回。
3、兼容css1-3語法的selector字符串,第二個參數(shù)是可選的。 執(zhí)行return jQuery(context).find(selector);。該語句先執(zhí)行jQuery(context)??梢钥闯?/span>context第二參數(shù)可以是任意的值,可以是集合形式。之后就通過find(selector)找到jQuery(context)中所有dom元素都滿足selector表達式的dom元素的集合,構建新的jquery對象,并返回。
#id其實和這種方式是統(tǒng)一的,單獨出來是為了提高性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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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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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參數(shù)是函數(shù)。第二個參數(shù)不用。是$(document).ready(fn)的簡寫,其return jQuery(document)[jQuery.fn.ready ? "ready" : "load"](selector)是其執(zhí)行的代碼。這個語句首先執(zhí)行jQuery(document),它再一次newjQuery.fn.init函數(shù),生成jQuery對象(元素為document)。再調用這個對象的ready(fn)方法。Ready(fn)返回當前對象。而上面的語句又是返回這個Ready(fn)的返回對象。
可見這個$(fn)返回是$(document)的對象。拋棄了第一次生成的$(fn)對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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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rray |
第一參數(shù)是除上面提到Dom元素,函數(shù),string所有其它的類型??梢詾榭杖?/span>$()。第二個參數(shù)不用。
語句:return this.setArray(jQuery.makeArray(selector));
它首先是把第一個參數(shù)轉換數(shù)組。Selector可以是Array-like的集合,如jQuery對象,如getElementsByTag返回的Dom元素集合等,可能支持$(this)。Selector還可能是單個任意的對象。
轉換成標準的數(shù)組之后,執(zhí)行 this.setArray把這個數(shù)組中的元素全部存到當前jquery對象的集合中。之后返回當前的jquery對象。
其實Dom Element完全可能綜合在這里面,單獨拿起來為了提高性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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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上面的代碼和上表中,我們也可以看出構建jquery對象就是往jquery對象的集合中添加元素(一般都應該是dom元素)。添加的元素有兩種形式:
一是單個元素,可能通過直接的dom元素的傳參形式,還可以通過#id從dom文檔中找元素。
二是集合,如jquery對象,還有數(shù)組,還有通過CSS Selector找到的Dom集合等Array-Like。
上表僅僅是分析傳入的參數(shù)的類型,它是怎么做呢?在⑤處它實現(xiàn)CSS1~CSS3的兼容的Selector的查尋器的功能。通過jQuery().find(selector);來進行分析String并查找到符合傳入的Selector語法的Dom文檔樹中的元素集合。
在④處,它實現(xiàn)了把html的字符串轉換成Dom元素節(jié)點的集合。這個是通過jQuery.clean([match[1]], context);來實現(xiàn)的。
在⑧處,它實現(xiàn)DomReady的jQuery對象的統(tǒng)一入口,我們可以通過$(fn)要注冊domReady的監(jiān)聽函數(shù)。所有的調用jQuery實現(xiàn)的功能代碼都應該在domReady之后才運行。$(fn)是所有的應用開發(fā)中的功能代碼的入口。它支持任意多的$(fn)注冊。其是通過return jQuery(document)[jQuery.fn.ready ? "ready" : "load"](selector);來完成的。
找到元素之后就是構建集合了,在⑨處就是通過this.setArray(jQuery.makeArray(selector));來構建jquery對象內部的集合。
作者:prk(彭仁夔) QQ:546711211 email:sjkjs155@126.com 水平有限,難免有錯誤,請多多請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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